时间:2023年03月29日 09:09来源:荣成市二十三中学区
根据荣成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《关于评选表彰第八届荣成市道德模范的通知》(荣文明办〔2023〕1号)的相关要求,有关事宜如下。
一、奖项设立
第八届荣成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五个奖项,分别是:助人为乐模范、见义勇为模范、诚实守信模范、敬业奉献模范、孝老爱亲模范,每个奖项表彰2-4名,同时设道德模范提名奖若干名。
二、评选标准
第八届荣成市道德模范总体标准是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,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,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。
助人为乐模范:充满爱心、乐善好施,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,赢得群众高度赞誉。
见义勇为模范:秉持公平正义,弘扬社会正气,关键时刻临危不惧、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产生重大社会影响。
诚实守信模范: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,始终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,以诚待人、以信取人,履约践诺、言行一致,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。
敬业奉献模范:立足本职,爱岗敬业,刻苦钻研,勇于创新,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,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。
孝老爱亲模范:注重家庭、家风、家教,孝老敬老爱老,关爱家人亲属,事迹特别感人,群众广为颂扬。